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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进江苏黄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2-07-13 22:49     来源:    作者:    浏览:2008次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相关要求,积极推行选人用人新机制,吸引优秀高端人才,推动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江苏黄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江苏黄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江苏黄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海金控集团”)是由盐城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市属国有一档企业。注册资本30亿元,信用评级AA+,市服务业五星级企业。集团以打造区域一流的国有金融投资集团为目标,以服务盐城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任务,目前已形成金融投资、产业基金、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科技小贷、资产管理、生态环保、黄海湿地等8个业务板块,拥有二级专业化公司8家,三级项目公司6家。

二、引进范围

全球范围内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力和认可度;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无与履职相关的不良记录;

4.视野开阔、善于创新,具有正确业绩观,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资格

1.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金融类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熟悉宏观经济政策,有丰富的产业经济、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工作经验,有一定金融资产投资经历,在资本市场、金融市场从业5年以上;

4.领导力强,在资本、银行、券商、信托等相关领域有较强的项目策划、开拓、导入和推进能力;

5.本科毕业学校在盐城市2022年名校优生引进范围内或有海外相关专业学习、工作背景,或现在省级以上金融机构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应聘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原单位党纪、政务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内的。

3.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个人征信系统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处于个人失信被执行期间的,或涉及竞业限制情形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规定不适合担任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4日—28日。

2.报名方式:个人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按照要求提交《盐城市属企业职业经理人应聘报名表》(附件)、以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专业资格证书(职称、执业资格)、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近两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获奖资料及主要业绩成果等。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c1914@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国资委、黄海金控集团,根据引进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

(三)综合测评

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国资委、黄海金控集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采取面谈面试等适当方式进行综合测评,重点测试应聘人选的沟通协调、计划组织、逻辑思维和临场应变等综合能力,以及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能力。综合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测评当天,应聘人员现场提交《盐城市属企业职业经理人应聘报名表》原件、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统一在符合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根据综合测评情况,在面谈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3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谈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体检人选。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国资委、黄海金控集团组织开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聘任职位匹配程度等方面的情况。不具备考察条件的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背景调查。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本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可根据综合测评情况决定是否从面试面谈合格的人员中递补。经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不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所有考察对象均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可取消该职位的选聘。体检与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2名差额人选,在全面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研究确定1名拟聘用人选,在红色盐阜、盐城市国资委官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确定的聘任人选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

(六)办理聘任手续

按相关规定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业绩责任书、劳动合同等契约化文件。

五、任期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任期管理

引进人员按职业经理人管理,任期三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任职满一年后,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履职情况和个人意愿,经考察并报市委研究同意,可转为市管干部管理。任期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生其他解聘情形的,按照协议约定解聘。

(二)薪酬待遇

引进人员基本年薪50万元/年,绩效年薪和特殊激励薪酬与经营目标任务挂钩,上不封顶。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出现电话、短信联系不上等状况,视为自动弃权。引进公告中未尽事宜应聘者可以电话进行咨询。联系电话: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干部四处,0515-86661914;盐城市国资委人事教育处,0515-86661279。

(三)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0501607(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四)本公告由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盐城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附件:盐城市属企业职业经理人应聘报名表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

盐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