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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党员教育作品观摩交流活动的通知 2020-03-17 18:03     来源: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    作者:    浏览:651次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盐南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处、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市国资委人事教育处,市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处: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充分展示全市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成效,彰显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风采,推动媒体融合环境下党员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党员教育作品观摩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喜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积极营造氛围,通过立意深远、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作品,生动展现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打赢三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四新盐城”等方面的新担当、新作为、新风貌。

二、作品分类

征集作品分为6类:

(1)典型事迹片。指反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先进事迹的电视片。

(2)纪录片。包括理论文献纪录片、党史国史纪录片、工作案例片等。

(3)培训片。包括专题培训片、实用技能技术培训片等。

(4)文艺片。包括电影、微电影、沙画、戏剧、歌曲等。

(5)微视频。包括微纪实、微动漫、微党课、公益广告等。

(6)新媒体作品。包括微信推文、H5、PPT、音频、小程序、表情包、文创产品等。

三、作品要求

作品围绕阐述党的方针政策、讲述党史国史故事、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典型事迹片、培训片每集时长一般不超过15分钟,微电影一般不超过20分钟,微视频每集时长不超过5分钟。作品应为近两年创作的原创性作品。

四、活动组织

活动面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开展,各地各部门要严把政治关、质量关,真正把党员群众喜爱、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好作品选出来。作品遴选报送工作,各县(市、区)由各地组织部门负责,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由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负责,市属学校、驻盐高校由市委教育工委负责,市属国有企业由市国资委党委负责。

五、观摩评选

活动采取初评、展评、终评的方式进行,设置相应奖项,结果将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

1.初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评,确定入围作品。

2.展评。在铁军号角融媒体平台开设活动专区,分类展示入围作品,供广大党员群众在线学习观摩。

3.终评。邀请相关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观摩评析,根据评审分数确定优秀作品。优秀作品将在《时代风范》栏目、《沿海先锋》栏目、江苏先锋网、江苏先锋微信公众号、铁军号角融媒体、学习强国等各类平台上宣传推广,并择优推荐参加第十五届全省党员教育作品观摩交流活动。

参评作品于2020年9月10日前报送至市委组织部远程教育中心,联系人:陈锴,联系电话:86661820,联系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

附件:1.全市党员教育作品观摩交流活动报送要求

2.全市党员教育作品观摩交流活动报名表(一)

3.全市党员教育作品观摩交流活动报名表(二)

4.全市党员教育作品观摩交流活动汇总表

附件下载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