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邹德萍,中共党员,射阳县文广新局退休人员。
朗读者:李 健,中共党员,射阳县双语小学教师,盐城市党建播音员。
我叫朱达州,中共党员,今年63岁,是射阳县临海镇双洋居委会农民。我没得什么豪言壮语,民以食为天,只晓得人要吃饭,就要有人种地产粮。这就是我的初心。
时光倒流到1983年。当时农村土地大部分分田到户,可在我村四组境内,有一块500多亩土地没人要,撂在那里抛荒。因为这块地盐碱较重,立不住苗,人们形容“种一瓢收一碗”“春天盐硝白茫茫,夏天渍涝水汪汪”,可以说是个“兔子不拉屎”的地方。那年我20多岁,血气方刚,看到土地在那抛荒感到心疼,就去动员本组人一起来垦荒种粮,可谁都不愿意干。思前想后,我不信荒地改良不好,便自己硬着头皮向村里提出承包这500亩荒地。村里考虑是盐碱荒地,便与我签了15年的承包合同。村里很多人背后议论说:“达州是不是傻了,承包这块荒地,哪天能长出庄稼来哦。”合同签了,押金交了,没有退路了,只好干啦!于是,一家人没日没夜奋战在盐碱荒地上,人瘦了一大圈,可我“衣带渐宽终不悔,不让初心付年华”。当年就是选择稍好的田块种水稻、大小麦,一半不出苗,出苗的一半枯死。我扛着压力,利用冬春农闲花钱请人开沟挖河、引水泡田、淋碱洗盐、排水降渍,种植绿肥埋青,拖来秸草捂碱,买回棉籽饼沤地,还从外地运回人畜粪,不断努力改良土壤、培肥地力。第二年杂交水稻亩平产量就达到五、六百斤了,秋天交公粮30多万斤。一个长期靠吃国家返销粮的农民,凭自己辛勤劳动,第一次向国家卖余粮,那种自豪与喜悦无法言表。1988年我向国家售粮50多万斤,成为远近闻名的种粮大户。
“昔日盐碱地今日变粮仓”,我的事迹被新闻媒体争相报道。伴随而来的是各种荣誉,1985年被团省委授予“新长征突击手”、“改革十杰”称号;1988年被评为“盐城市青年十杰”,10月份当选为市政协委员;1988年2月,我当选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 同年被中国科协授予“全国农村科技致富能手”称号;1991年12月被省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1992年当选省第八届人大代表。这些荣誉更加激发了我种好地多产粮的信心和决心。我不骄不躁,不改初心,继续改良土地,开深沟抬高田,年年秸草还田,建造进排水渠涵洞,建成300多亩高产稳产的农田,稻麦两季亩产达1900斤左右,每年向国家卖粮稳定在50万斤以上。
转眼到了1999年,15年承包到期了,按照约定,同等条件我可优先续包,但我考虑到一人富不算富,更多村民还要靠田吃饭。于是我说服家人,将最好的田块让出200亩,由村集体分给各户种植。剩余300亩土地,我又与村里签订了10年承包合同。土地又经过10年改良,全部实现条田化,种啥得啥。2008年第二轮承包到期后,我将精心培肥的250亩良田交给集体。开始家人都反对。也难怪他们有话说,从一片无人问津的盐碱荒地,风里来雨里去,辛苦耕耘了二十多年,变成吨粮田后交给集体,让他人种了,多多少少有点舍不得。说实话,我对这片土地也是有感情的,但感情不能代替理性,更不能忘了初心。我义无反顾退出250亩承包地,只留50亩孬地自己种。
有人问我后悔吗?我说不后悔。有人说你赚足钱了吧,我说没有,你们信吗?从1984年到2008年,25年间我向国家交售粮食约1200万斤,粮价比议价粮每斤要少三分之一,农业税等按面积承担,我不拖不欠。1991年临海镇任命我为农科站副站长,我没领过一分钱工资。现在老夫妻俩仍住在20多年前砌的三间瓦房里,种着50多亩田,侍弄小菜园,我每年还能出售稻麦余粮10万多斤呢!
“本色没变,初心不改,因为种地产粮是我终身最喜爱的职业。”
(本文由作者根据朱达州自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