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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卫其人其事 2020-04-14 11:51     来源:    作者:    浏览:1753次

作    者:胡晟璟,中共党员,盐城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

朗读者::陈    建,中共党员,盐城市大丰区人民路小学教科室副主任,盐城市党建播音员。


提起老卫,人们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丝不苟。笔挺的制服,黑亮的皮鞋,左肩常年挂着一只执法记录仪,拎着执法包的匆忙身影,常年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

“老卫,你总是这么忙,为了啥呀?”每当被问到这个问题,老卫总是笑而不语。

位于市行政审批中心的卫生计生窗口常年蝉联“红旗窗口”称号。这一殊荣是对老卫竭诚为群众办事、热情周到服务的最好肯定。面对来窗口办事的群众,老卫会细致了解他们的办事需求,认真审查各项证明和图纸,并及时告知他们缺漏哪些材料、布局上存在哪些问题。为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少跑腿,他积极推荐网上在线申请服务,受理申请材料后尽快进行上门指导,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某天,一公司向窗口打来了咨询电话。这是一个总投资达1个多亿的大项目,企业希望能够在春节前领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正式投产,创造效益。接到电话的第二天,恰好是周末。老卫二话不说,放弃休假,一大早就到了工厂。对照规范标准,老卫为企业进一步完善布局流程和卫生设施,并提出了现场项目建设与申请材料同步走的建议,最大限度地缩短了企业的申报时间,使得企业能够早日投产。

在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中,老卫所面对的又是完全不同的挑战。在一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后,老卫收到了一条言辞激烈的恐吓短信,对方扬言要让他“有命出门,没命回家”。老卫核对过《卫生监督意见书》上留存的电话信息后,把嫌疑锁定在了一个无证非法行医者身上。该非法行医者已经被处罚过两次,屡教不改,这是第三次被抓了个现行。按照法律规定,经过卫生行政部门两次行政处罚后,仍无证行医,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应该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也许是为了逃避处罚,这才把恐吓短信发到了老卫这里。为了不让家人和同事担心,老卫把短信的事情瞒了下来,并按照正常程序,让非法行医者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事后,老卫才向领导汇报了短信的事情,家人知道后都十分后怕,老卫宽慰他们道:“像这种违法犯罪分子大多是虚张声势,现在是法治社会,我们执法者更要知法、讲法,怎么能向违法分子屈服呢?”

其实,“老卫”就是卫生监督员们的集体缩影,“文明执法,服务当先,勤政为民,廉洁高效”是“老卫”的初心。“5 12”汶川地震发生后,他们响应号召,写下“请命书”,第一时间赶赴灾区,与灾区人民共度难关;水污染事件发生后,他们不眠不休,辗转城市的各个取水点,采样化验,直到水质恢复正常;在阜宁、射阳发生龙卷风冰雹重大自然灾害后,他们及时驱车前往灾区,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安置点环境卫生和水质监测工作,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他们中,有人见义勇为,救下跳河轻生的女子;有人热心公益,为有困难的陌生人慷慨解囊。他们中,有坚持献血几十年的党员老干部,也有顶着烈日骄阳服务交通的年轻志愿者。

“老卫”在平凡的岗位上,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守卫着群众的健康安全,阐述着朴实无华的公仆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