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汤伟伟,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一级科员。
朗读者: 李晓宁,建湖县第一中学教师,盐城市党建播音员。
“晚年惟好静,万事不关心。”很多人认为,人操劳了一辈子,等到退休的时候就可以享清福了。但是,在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却有这样一位老人,已是耄耋之龄,却不认老,依旧发挥着自己的余热。他就是孙人鉴。很多人见了孙老,都不禁赞叹他那种“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的长者风范。
孙老最为人称道的是其坚持三十余载的普法生涯,这一段漫漫长路伊始于1981年。那时,建湖县实验小学在政法系统选聘法制教育辅导员,孙人鉴第一个报名,斩钉截铁的话语让很多人心生敬佩:“我是教师出身,知道孩子们需要什么,给孩子们讲讲法制知识,义不容辞。”此话一出,孙老便踏上了法制教育的征程,这一干就是三十余载。
给孩子们上法制教育课着实是一件知易行难的事情,因为对象是小学生,内容不能过于深奥,既要生动又要有教育意义。一开始的时候,上什么样的内容?怎么样上?诸如此类的问题让孙人鉴琢磨了很久。有那么一段时间,他连吃饭、睡觉、走路想的都是上课的事。他一下班就直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档案室,查资料,翻卷宗,去学校做调查,召开座谈会,了解典型问题。功夫不负有心人,孙人鉴夙兴夜寐、几经周折终于完成了讲稿,第一次上课就大获成功,赢得了满堂喝彩。
法制教育课效果良好,孙老的课也越上越多,名气也越来越大,很多单位点名要他去上课。建湖县里县外的一百多所学校,还有四十多个机关、企事业单位,都有孙老的足迹。
了解孙老的人都知道他平时不太爱说话,说是个寡言少语的人也不过分。可是,站在法制教育讲台上,孙老就仿佛变成了另一个人。他讲起课来滔滔不绝,讲到兴奋之处还会有力地挥舞着手臂,慷慨激昂的声音极富吸引力,听孙老的法制教育课会让人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提到孙人鉴这个名字,建湖县几乎妇孺皆知,大家都称赞他为“法制教育的一面旗”。
1996年,孙老到了退休年龄,法制课要不要继续上下去呢?老伴劝他别干了,好好颐养天年。他却说:“我要发挥余热,只要有人听,我就会一直讲下去。”这一讲又是十几年,孙老的身躯渐渐地佝偻,但是这不忘初心的脊梁却越挺越直。
因患有严重的喉炎,孙老曾一度萌生退意。“同学们,今天给你们上课后,这一阶段可能不能来了,上海的医生查出我得了严重的喉炎,不能多讲话……”说出这句话时,孙老不免失落。但没过几天,孙老不舍孩子,毅然决然又重新站上了讲台。
孙老一生荣誉无数,很多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送来了锦旗、镜匾、感谢信。199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他“有重大贡献的检察官”称号。他在1991年、1996年、2001年、2006年、2011年分别被评为建湖县“一五”“二五”“三五”“四五”“五五”普法先进个人,1997年、2002年、2009年被建湖县委、县政府授予“依法治县先进个人”称号,1999年至2011年连续十二年被评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
现在,孙老已经年逾八十,但他还是没有闲着,每天在家整理自己上法制课的经验,要传给年轻人。他说:“这个工作一定要有人去做,不能因为我老了就不做了,这份事业一定要传承下去。”
是什么让孙老坚持义务普法三十余年?孙老谈起自己的坚守,总是风轻云谈:“人退休了,法律工作者的责任不能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