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住建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
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自收自支拨款事业单位)、市路灯管理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6日至2002年7月6日之间出生);
6. 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
1. 报名及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 报名地点: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盐城市迎宾南路158号住建大厦1021办公室)。
联系人:王声春
联系和咨询电话:0515-81611007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填写《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③身份证;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2020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时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同届归国留学人员可暂不提供,提交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学位学历证书的个人承诺书)。
在规定时间内,如报名者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2.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资格审核。
3. 报名者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4.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方式
考试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卷面总分100分,总分的50%为合格线。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在7月8日前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总成绩计算方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和专业测试成绩×60%;
市路灯管理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录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规定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拟招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四、纪律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市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515-80501635。
本公告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9日
附件: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docx
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附件1: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2: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附件3: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材料
2020年上半年东台市部分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盐城市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选调岗位及人数见《2020年上半年东台市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
盐城市范围内事业单位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人员均可报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可报全额或差额拨款岗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限报差额拨款岗位。
三、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评价好,具备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内视为合格)。
3、具备《2020年上半年东台市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等。
4、与苏办发[2020]9号文件中第36条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资料:1、《2020年上半年东台市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年度考核情况、职称等);4、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联系人见岗位表。
五、选调程序及方法
1、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按照相关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核减选调岗位职数直至取消此次选调。
每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核定选调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考察体检人选与核定选调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形式另定),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
4、办理手续。对拟选调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选调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选调工作由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5-89560821,89561019。
监督电话:0515-89560823,89561023。
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3日